從馬太福音十三章36~43節「解釋椑子的比喻」
探討馬太福音作者的倫理觀
 

【大綱】

一、前言

二、背景與目標

三、經文位置

四、經文結構:作者的目的與解釋

(一)壞門徒、人子之國:初代教會的解釋(vv.37~39

(二)壞門徒與好門徒的結局:初代教會的解釋(vv.40~43

五、結論:馬太的倫理觀


一、前言

  耶穌傳道時,所面對的是猶太人。有猶太宗教的文士、法利賽人與祭司等;政治上有撒督該人、稅吏、羅馬士官與猶太官等;很多時候平民百姓常跟隨他,有漁夫、農人、孤兒寡婦、窮人、病人與無法履行宗教義務而被逐出會堂的罪人等等。所以,耶穌必需在此猶太傳統的文化背景來活動,用他們所能了解的生活情境、語言與思想,向他們傳上帝國的信息。

  當第二、三代以後的基督徒把福音傳向外邦時,所面對的不僅是猶太人;而是一些與猶太文化迥然不同的外國人,甚至此時有些傳道者是外邦人。所以,面對這樣的轉變,他們很自然的會將耶穌的教導加以解釋,好符合當時的情境需要。

  而福音書也因教會需要而寫成,在福音書裡有三種主要的層次資料編結在一起:耶穌門徒所見耶穌的形象;這形象藉著它的見證者及後來傳播者的敘述;福音書的作者為他們的教團所處的情況所作的修訂與重寫。其實,對於要從福音書所收集的資料中分析哪些是耶穌原來的教導,哪些是出於教會的修改或解釋是很困難的。故要分辨哪些是出於耶穌的原教導為何?或作者編輯目的為何?或教會所作的解釋為何?這些都有待學者研究。

  至於在馬太福音十三章36~43節「解釋椑子的比喻」,我們可試著透過學者的研究,來探討馬太福音裡的倫理觀。到底這倫理觀是耶穌的,還是教會的,或者是作者的倫理觀。在探討之前,我們要先了解馬太福音的背景與目標。

二、背景與目標

  了解整個馬太福音的相關背景與作者在當時情境中的寫作目標,這對於我們研究此段的章節將有助益。馬太福音的資料,主要源於巴勒斯坦與敘利亞等教會的資料與傳統。而這些資料只有對於那裡的教會才有直接意義,且只有那裡的教會才會了解。因此清楚的反映在關於基督教會受迫害的敘述(太10:17~23),那些敘述說到那裡的門徒被交給「公會」法庭,和關於他們逃離的「以色列的城邑」等事;關於那聖殿稅的指示也可說出於相同的情況(太17:24~27)。此外,馬太不是全為此情況而寫作,其中還有基督教與猶太教兩種思想的相互衝突。

  但是在許多學者研究馬太福音寫作的目標中,並無法鉅細不遺的調和所有的論點;但這些結果似乎有某些明確的結論,可供我們參考。馬太的資料來源可以溯源到早期在安提阿的猶太基督教會,馬太的作者或許有這種猶太式基督教的立場;馬太作者記載基督教與猶太教兩種思想相互衝突的貢獻;馬太福音寫作的時間,正是使徒時期與教團發展時期的銜接,這些問題牽涉到當時教會的本質和宣教。將馬太福音視為解釋基督教傳統的過程。

三、經文位置

  馬太福音的作者將此段經文放在他自己書中的哪一段?因所放置的位置不同,對讀者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作者將「解釋椑子的比喻」放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的比喻群中。比喻群開始是「撒種的比喻」、「解明撒種的比喻」、「椑子的比喻」、「芥菜種與麵酵的比喻」與「解釋椑子的比喻」,再來是以一些相似的比喻再次強調出經濟與社會等倫理的應用。整個比喻群的結尾,是耶穌回到拿撒勒故鄉時,本鄉人不接待他(太十三:53~58)。表示出他本鄉的猶太人並不接受耶穌從這些比喻所顯出來的上帝國道理,這顯示出馬太的作者有意凸顯基督教與猶太教兩種思想相互衝突。

  在此思想上的衝突中,馬太的作者關心猶太傳統與基督教的會通問題,關心律法對教會有何意義?在13:11中舉出作門徒的條件,必須了解律法的意義;且上帝要按照他們的行為分別義人與惡人(太13:24~30);這觀點也呈現出馬太福音是屬於猶太教之一的基督教團體的作品。

  在十三章的比喻群裡,「撒種的比喻」與「椑子的比喻」都有特別的解釋,而這些解釋都是初代教會的看法。這也顯示出馬太福音的作者,在他的編輯寫作中已經有一定的目的與解釋。

四、經文結構:作者的目的與解釋

  「椑子的比喻」與「解釋椑子的比喻」在其他共觀福音書中,我們找不到與其相同的經文,所以它是屬於馬太特有的資料。故在研究上只能以馬太福音的記述為主。

  此章節的開始是以耶穌離開眾人,進入房子(v.36a),接著耶穌的門徒向耶穌詢問有關田間椑子比喻的解釋(v.36bc),接著就是比喻的解釋(vv.37~43)。

  據Schweizer所說,40~43節是馬太福音作者的作品;而37~39節很像拉比的比喻,但「世界末了」(v.39)一詞的用法,卻是馬太特有的形式。

  若從語言學來看,還有許多的證據指出,本章節是屬馬太特有的:

(A)Eithnoikianintothehouse)意為「進了房子」,此字的用法僅出現在馬太福音中(9:28;13:36;17:25)。

(B)proshlqon是馬太喜愛用的字,在馬太福音中出現52次。

(C)legwn是在馬太中特有的形式,總共用了112次,此字用來引出耶穌的教導時,在馬可與馬太所用的形式中有很大的不同。在馬可中,所用的形式是「耶穌對他們說...」(可4:10;7:17);而馬太則是「門徒問耶穌說...」(太13:10;15:15)。

(D)oponhro只出現在馬太裡,而在使徒行傳13:10與約翰一書3:10等地方所用的字是diabolou,雖然都是「惡者」之意,但所用的字卻不同。在共觀的章節中,最明顯的例子是是馬太13:19與馬可4:15對「惡者」的用字不同。

  除了以上證據顯出此章節是屬馬太之外,學者DoddJeremias更指出這段經文,是屬於較晚的寓意解釋比喻,它反應出教會的終末思想與呈顯出傳道者個人的工作。同時,Jeremias給我們很重要的提醒;在「解釋椑子的比喻」中,有二個差別很大的部份;分別是37~39節與40~43節。以下就以此分法來探討經文的結構與作者的目的與解釋。

(一)壞門徒、人子之國:初代教會的解釋(vv.37~39

  在馬太福音告訴我們的人物,包括耶穌與他的門徒,以色列一些政治與宗教領袖,與群眾等。且在作者的筆下,對法利賽人常有負面的描述。這原因可能出於馬太自己的教會面對與法利賽人的競爭。在競爭中,猶太教傳統的價值觀與基督徒的價值觀成為爭論點,所以作者必須妥善處理種種的倫理上的爭議。

  首先,壞門徒所指何意?在馬太福音中,惡徒的角色通常是法利賽人,甚至成為魔鬼力量的象徵,因他們常常阻擋與壓迫教會;此外,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也常造成基督教信仰教導上的困難,故此作者曾呼籲要防止法利賽人的酵(太十六:5~12)。且馬太福音內容可說是給初代教會的教理問答(catechism),幫助基督徒維護正統教義。所以,作者在遇到此種情況之下,很自然的需要起來辯護,同時也需要教導他的教會如何應對。

  37~39節中,作者教導教會如何應對法利賽人。「惡者」顯然在作者的目的裡,指的是法利賽人或敵對教會者;而受他們所影響的人或接受他們的思想者,就是成為壞門徒(椑子)。

  此外,椑子的比喻有可能是要處理混合主義的危機。當福音傳到外邦時,外邦地區正流行一種含有神祕主義色彩的靈智主義(Gnosticism)。他們主張人若得到特殊的「智識」,便可從肉體中得解脫,獲得拯救。這思想曾被一部份基督徒接受,且他們的聲勢浩大,足以威脅正統教會。這種威脅對初代教會似乎造成困擾,為要與此思想有所分別,比喻的再解釋就有它的必要性。

  初代教會在遇到環境種種的改變下,要定義出何者是出於信仰?何者是違反信仰?這是很重要的。但是,容忍壞人或世俗思想,是否為美德?是否好壞可並存?似乎初代教會並無斷然的對策,無法作出有效的裁判。且在「解釋椑子的比喻」中,我們所知道的是,在「世界末了」對這些將有所審判,而作者也試圖藉此安慰聖徒,因為聖別的事是屬於上帝自己的權柄(cf.v.41)。而這種安慰的言語,很可能是依據舊約西番雅書一:3來的解釋。

  第二是對於「人子之國」的解釋。這是初代教會的終末神學觀念,且「人子之國」一詞是馬太專屬的用語。又37~39節與拉比文學相近,同時又出現馬太專屬用語;極可能馬太將此段資料加以修改,以符合當時教會所需。

  事實上,學者都相信耶穌的信息是以宣揚「上帝國」為核心,而不以「人子之國」來說明。Jeremias特別強調耶穌論到上帝國的時候,所用的措詞很少與當時猶太教有類似的地方。Goppelt更進一步注意到「上帝國近了、上帝國」等形式的說話用法,在猶太教與早期基督教都沒有相似的地方。因此,我們可以了解耶穌特有的教訓是「上帝國」,而不是「人子之國」。

  此外,我們也可從語言學的背景中來看,耶穌很難使用的字,這類的字在此章節有以下:

(A)早期基督徒所使用的『alma』一詞是「世界」之意,在此「世界」一詞已經改成富有希臘特色的字『okosmo』,加上定冠詞。(v.38

(B)亞蘭語『bisa』不一定是專指『oponhro』(theDevil,v.38)惡者。

(C)hbasileia』是上帝國(theKingdomofGod,v.38)之意,如為『malkuth』指的是世上一般的國家。在馬太裡有二個意義,一是指以色列國(太8:12);二是指基督徒的國度,或教會而言(太13:38)。

(D)如果同意『odiabolo,(v.39)是屬於較晚的福音傳統;則較早期時,稱惡者應為『satana』。

  很清楚地本經節受過作者的修改,並且作者給我們逐段的寓意解釋;但此種方法更不是耶穌所用的。初代教會重新解釋福音好來勸勉信徒,馬太福音的作者接受了初代教會的傳統資料之後,也照他當時教會的處境與觀點再解釋。所以,這是馬太福音的作者的神學觀念。

(二)壞門徒與好門徒的結局:初代教會的解釋(vv.40~43

  耶穌的時候,是召聚群眾跟隨他的時期,尚未有所謂的壞門徒產生。且他的比喻特色也都來自人生的觀察,從人的實際生活中談到上帝國的道理。所以,群眾很容易在生活經驗中瞭解耶穌所講的意義,而不需透過解釋再來說明。

  在第二、三代基督徒時,是新時代的基督教團的開始。因為親眼見證耶穌的人相繼過世,而要將耶穌的言行、教導與思想傳給後人,就必須有文字的記載,好將耶穌事件流傳下去。此時期的教會曾受政治迫害,與世俗主義的挑戰。福音書就在此矇渾的時期中編撰而成,根據此時羅馬的可信說法,馬可福音約在主後75~80年左右完成;而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大致是根據耶穌的語錄與馬可福音寫成,為時約80~95年之間。

  我們可看到初代教會在當時的情況下,為了將耶穌的話適用情境中,他們需要將耶穌的話重新解釋,以適合當時教會需要。特別在他們遇到難懂的經文時,便會加以解釋成為一種奧祕(弗三:3~6)。而椑子的比喻對教團而言,似乎無法理解,需要教會的教導者或福音書的作者加以解釋,好使經文對教徒的生活產生意義。

  在此,我們可以確定40~43節是出於作者或教會後來的解釋,而且很可能是為了解釋30節裡麥子與椑子的意義;藉此賦予最後審判時,對好人與壞人結局的啟示。

  此外,在41節裡「人子要差遣使者」有二個「結局」的意義:

一、將惡者與其跟隨者從人子的國被挑出來(v.41),這樣的說法在新約只有在馬太福音13:4116:28中出現,且基督的國度(他的國)用語,是外邦較古老的傳統。

二、義人將承受上帝國,這在福音書裡的解釋,一般是指教會而言。所以,壞人的結局在作者的心目中,是被拒絕在基督的國度之外;而義人所承接的是被教會接納,得可進入上帝國的應許。如果如此,作者有意將義人歸屬於教會;而希望惡者不應受教會縱容,參雜在教會中。

五、結論:馬太的倫理觀

  總結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確定「解釋椑子的比喻」是出自馬太福音作者的作品,雖然37~39節很像拉比文學,但卻不失馬太的風格。我們並可將此章節視為馬太個人的倫理觀,但這倫理觀確實與當時他所服務的基督教會息息相關,多少是為了將耶穌的比喻再解釋以符合當時情境。

  但這種寓意性的再解釋的作法,不可以當成耶穌的意思。因為此種寓意的解釋法,第一:無法客觀的了解比喻的原始意義。因為以寓意法詮釋經文時,會因人而異的產生詮釋上的錯亂。況且耶穌的比喻都是意義自明的。第二:用寓意法再解釋耶穌的比喻,無法真正詮釋耶穌的原始信息為何,且容易離題太遠。

  所以本章節中反映出馬太的倫理觀歸納三項,如下:

A)屏除教會中的混合主義

  「容這兩樣一齊長...」(太13:30),似乎在馬太看來有縱容的意味,但在馬太的重新解釋下,惡者之子當從義人中(教會中)被挑出。

  此外在13:24~30中,耶穌教導人不要急於拔除椑子,因為拔除椑子恐怕連麥子也會連根被拔,且椑子與麥子在生長初期是很難分辨的,所以等到收割時就可分辨出麥子,並將麥子收在倉裡。但在馬太的再解釋中,我們看到不是收麥子,而是將椑子挑出,即是將壞人屏除在教會(他的國)之外。

B)終末的觀點

  耶穌的終末信息為「上帝國」,但他並無具體的明講上帝國為何?甚至說「人也不得說(上帝的國),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17:21)。

  但在馬太裡,作者的終末信息是「人子之國」。又「他的國度」(或基督的國度)的用語是源自外邦古老傳統,這用法在馬太裡常與人子之國相通,且可用來指教會而言。所以,馬太關心教會的建立,希望基督徒在教會中就可經歷上帝國。

C)好、壞門徒的觀點

  前面我們已知,馬太福音是屬於猶太教之一的基督教團體的作品。同時,馬太在基督教團發展時,面臨教會需制度化的情況之下,猶太的律法觀念就成為制度化的參考。所以,好門徒需要守律法,守教會的法規,但不是像法利賽人守死的律法。

  不是法利賽人守的律法不好,而是要排除形式主義的作法,人守律法應該發自心裡。所以,馬太在論及律法時,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教會裡新的法規(律法)需要充分實現,如此才是遵行上帝的旨意,才是好門徒。